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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无罪辩护律师告诉你辩护词中的无罪辩护是什么?辩护要点是哪些?

2021年6月3日  合肥刑事律师   http://www.dyxsbhlvs.cn/

辩护词中的无罪辩护是什么?

南京无罪辩护律师告诉你辩护词中的无罪辩护是什么?辩护要点是哪些?

  无罪辩护就是认为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;罪轻辩护是说承认指控的罪名,但认为嫌疑人具有自首、立功、赔偿等从轻情节的,请求从轻处罚;轻罪辩护是说认为行为人构成的是比指控罪名要轻的罪名,比如指控故意杀人罪,辩护故意伤害罪。

  在当事人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,选择罪轻辩护不失为一个务实的辩护方案,能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  1、根据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,无罪辩护不具有可行性。辩护方案必须是建立在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之上的,任何脱离案件证据和法律的辩护方案,均是空中楼阁,最终将无法得到法律支持。如果根据案件证据和法律的具体规定,可以作无罪辩护或者说无罪辩护具有可行性,辩护律师应该坚持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,而不能作罪轻辩护。

  2、得到当事人的同意。律师作罪轻辩护,涉及到当事人自由或者财产这样较高的权益,一定要征求当事人的意见,若不能达成一致,对方一定要做无罪辩护,虽然律师有独立的辩护权,律师还是退出辩护为宜。作为当事人,也应该正视现实,强行要求律师不顾现实作无罪辩护并非明智的选择。

辩护要点是哪些?

  1)犯罪事实,犯罪情节和手段及后果及犯罪性质和涉嫌的罪名;

  2)在犯罪中的作用、主犯或从犯;犯罪时的年龄、故意还是过失;

  3)犯罪的既遂还是未遂;

  4)对社会造成的影响;

  5)无罪或罪轻的证据;

  6)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改表现;

  7)犯罪嫌疑人的立功表现和主动退赃或给予赔偿表现;

  8)刑法的有关规定条款,如:年龄规定、初犯、累犯的规定、是否投案自首、检举他人犯罪、有重大立功表现和具体的刑法条款项的引用;

  9 )被害人的要求。

  在司法实践中,辩护人在进行辩护之前,应当与当事人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,如果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的,则可以进行无罪辩护,如果存在犯罪事实的则应当进行罪轻辩护,因为这两种辩护行为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,如果进行了无罪辩护就不可以进行罪轻辩护。但是辩护律师遵循“应当有利于当事人”的辩护原则。《刑诉法解释》第二百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: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,法庭辩论时,可以引导控辩双方先辩论定罪问题,后辩论量刑问题。

  以上就会为您带来的相关知识,如果您有任何疑问,欢迎咨询。


文章来源: 合肥刑事律师
律师: 王超禹 [合肥]
安徽雅润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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